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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职能
鹤岗市林业局机构职能     (一)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。贯彻实施国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。贯彻实施国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 针政策、法律法规,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、规划和规章并监督实施;组织开展森林资源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、湿地和荒漠的调查、动态监测和评估,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;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。   (二)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。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并监督执行;指导、监督植树造林、封山育林、...【全部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