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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职能
    鹤岗市城乡规划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  根据《鹤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》,设立市城乡规划局,为市政府工作部门,机构规格为正处级。 一、职责调整 (一)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。 (二)增加负责全市乡(村)镇规划管理职责。 二、主要职责: 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有关城乡规划、测绘和城建档案管理等方面法律、法规和方针政策;制定全市城乡规划、测绘及城建档案管理地方性管理规章,并组织实施。 (二)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、控制性详细规划...【全部】